今年以來,舒城縣委編辦為推動機構編制資源配置適應人民期盼和發展需求,堅持把深入調查研究作為做好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途徑,班子成員帶隊對22家縣直單位開展機構編制調研活動。調研中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以解決問題為落腳點,促進調研成果轉化為發展動能。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將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引起單位重視,對于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督促按時整改到位。對縣住建局下屬2家事業單位已整合,事業單位法人應注銷未注銷問題,將問題及時反饋主管部門督促立即整改到位,有力維護了機構編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是發揮部門聯動。針對調研中發現需要相關部門配合解決的問題,縣委編辦積極主動匯報,構建抓落實的長效機制,發揮部門聯動作用,提升機構編制使用效益。針對教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縣委編辦與上述部門主動建立“3+3”溝通機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股室人員先后就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動態調整、公立醫院周轉池等工作形成會商成果9項,解決急需問題13個。
三是強化結果運用。將調研結果作為機構編制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對涉及機構、職責、編制調整的,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形成意見,積極穩妥推動問題解決。縣委編辦就鄉鎮賦權工作走訪15家縣直部門和鄉鎮,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形成“基本盤+自選項”清單目錄和鄉鎮綜合執法隊伍組建方案(初稿),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有序推進。
下一步,舒城縣委編辦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建立“閉環+”長效機制,提升調研成果,在調研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探尋規律,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機構編制力量。(潘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