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行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潁上縣委編辦嚴格落實“全省一單”建設要求,持續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明晰權責邊界,規范權力運行,充分發揮權責清單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基礎性作用。
一是清單調整常態化。出臺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明確建立權責等清單即時動態調整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調整機制。同時要求相關單位做好清單等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眾查詢和監督,督促部門按照權責清單優化工作流程、明晰職責邊界,不斷提升履職水平和行政效能。
二是放權賦能精準化。采取“基本盤+自選”的承接方式對鄉鎮進行賦權,差異化認領,精準化承接,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讓鄉鎮既能“看得見”,又能“管得住”。結合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縣30個鄉鎮均已成立鄉鎮綜合執法大隊和政務服務中心,增強鄉鎮承接賦權事項和執法力量。結合開發區工作實際,聚焦項目建設、企業經營等重點領域,賦予經開區60項縣級管理權限。同時,深入開展開發區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工作機構,剝離社會事務職能,推動開發區瘦身健體,聚焦主責主業。
三是清單運用創新化。創新建立“鄉鎮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多方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積極指導鄉鎮和縣直相關單位“吹哨報到”,解決了部分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難點問題,實現了鄉鎮和部門之間協調的順暢高效,進一步拓寬清單的運用場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