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鄉鎮街道賦權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賦權事項在提升基層審批執法效能的應有作用,池州市精心組織鄉鎮街道賦權實地評估。
一是精心組織部署。與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鄉鎮街道賦權工作評估的通知》,對開展評估的范圍、內容和程序做了精心組織安排。明確經濟發達鎮積極參加賦權工作評估,各縣區結合實際確定若干鄉鎮街道納入評估范圍;方法上按照鄉鎮街道自評、市縣實地調研和分析總結提升等三個程序進行。
二是全面梳理自查。各縣區圍繞賦權事項認領承接、承接確認書簽訂、綜合執法機構組建、審批執法業務培訓、執法資格證獲取等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圍繞承接賦權以來事項是否適應基層需求、是否便于實施、實際辦件數量以及質量效果等方面進行全面自查。
三是深入實地調研。市縣編辦聯合市縣司法局組成專題調研組,選取全市三縣一區共9個具有代表性的鄉鎮街道進行實地調研,采取交流座談和現場檢查等方式,詳細了解賦權事項實際運行情況、基層綜合執法現狀以及賦權后基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確保評估工作全面客觀準確。
四是系統進行分析。在自評階段,各鄉鎮街道針對承接事項的運行情況進行逐項評估,按照專業技術性強、涉及安全或執法過程危險、監管任務重、法律依據修改等方面進行梳理分類,填寫《鄉鎮街道賦權事項調整意見表》上報市級匯總。市縣專題調研組結合縣區自評和實地評估情況,深入研究分析,形成我市鄉鎮街道賦權工作評估報告,對“一目錄三清單”建設、執法隊伍建設、執法培訓與證件、賦權事項動態調整等事項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建議,呈報省委編辦。
池州市在鄉鎮街道賦權實地評估過程中,與各縣區有關鄉鎮街道深入交流,積極答疑釋惑,推廣典型做法,進一步提升基層審批執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