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商務廳消息,《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包括總則、體制機制、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創新驅動發展、金融服務、產業優化升級、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優化營商環境、附則等九個章節,共計65條,通篇體現安徽特色。
在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方面,《條例》指出,自貿試驗區應當依法放寬外商投資領域,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積極參與并支持建設國家實驗室、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濱湖科學城、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省等創新平臺,探索科技創新、制度創新和開放創新相互促進、融通發展的新路徑、新模式。
《條例》還提出,自貿試驗區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服務和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中部地區崛起和“一帶一路”建設,加強各自貿試驗區之間的對接聯動,發揮對區域經濟發展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條例》指出,自貿試驗區應當優化法治環境、政務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強化競爭政策的實施,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2020年9月24日,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揭牌,實施范圍119.86平方公里,涵蓋合肥、蕪湖、蚌埠三個片區。
信息來源:中安在線
